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政策解讀一、政策背景2020年12月31日,省政府印發了《關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湘政發〔2020〕19號),在制度覆蓋范圍、部門職能職責、繳費檔次等方面較原規定進行了調整。整合完善了近年來我市有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老年基礎養老金、喪葬補助金的政策規定,規范了老年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時間,進一步明確了喪葬補助金領取標準。根據人社部、財政部《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》相關規定,整合了城鄉養老保險轉移接續中待遇領取地確定、繳費年限計算等有關問題,明確了“十四五”期間,在認定農村和城市低保對象時,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,體現了對困難群眾的傾斜。